刘明浩,中共预备党员,财政税务学院18级税收学2班的学生,自入校以来一直参与学院团学工作,曾担任学院团学组织综合办主任、团总支副书记等职务,始终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综合素质方面,该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11月参加税收热点辩论赛,荣获团体二等奖。2019年5月代表学校参加“青春税月,辩行中原”河南大学生第三届税收辩论赛,荣获团体三等奖。2019年6月参加校园心理剧大赛,荣获团体二等奖,及最佳男演员奖。2019年暑假,组织带领学院同学成立“财政税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愚公故里,学习愚公移山精神。2019年11月参加我校“青马工程”暨团学骨干培训,成绩优异,获得结业证书。2019年12月获得暑期“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称号。2020、2021年4月荣获“优秀团干部”称号。2020年12月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2021年荣获河南省“三好学生”。
在志愿服务方面,面对2021年暑期的洪灾和疫情,该生积极投身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向洪水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参与当地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工作,得到当地政府的鼓励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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