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发展规划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7-14 16:0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申报案例要围绕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关键领域,紧扣《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 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 号)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聚焦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总结和凝练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有力举措、特色亮点及进展成效,为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教育评价改革的难点、重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拿出了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

(二)突出实效性。工作措施要具体、有效,很好地解决了当下面临的突出问题,育人效果明显,师生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

(三)突出创新性。工作理念、工作措施、方式方法等具有原创性、首创性,或对原有的方式方法有创造性地发展和完善,具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意义。

三、工作要求

申报案例要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举措有力、效果明显,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可附图表或图片,字数控制在 3000 字以内。各校属单位限报1项。请各单位于7月21日17:00前将《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和《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韩雪(44567287@QQ.com),纸质件材料盖章报发展规划处(行政中心410室)。


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18538771005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课程大纲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 - 正版已上线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