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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推荐工作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3-09-08 12: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09 号)(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建设数量

各教学单位在校级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学校择优推荐4项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括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基地。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含新工科和新文科实习实践基地。

2.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教育基地、科学素养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含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

(三)材料报送与要求

本次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积极推荐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含共建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份,支撑材料1份。(每个实践基地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

4.请于914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申报书中基地双方负责人签名及基地公章由申报人负责处理,学校及职能部门的签名盖章和网上申报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二、2021年度立项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验收认定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我校省级立项建设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校自评、省教育厅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与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的实践教育基地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

验收认定申请表》(附件41 份。

2.《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附件51份,支撑材料1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汇总表》(附件61份。

4.请于914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评审、验收工作

本次评审、验收采取专家现场评审方式进行,各基地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申报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审和验收。专家评审、验收的时间、地点、评阅材料份数等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jjyk202@163.com

(三)联系电话:6930385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4.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

5.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

6.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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