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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和持续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9-26 10:4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品牌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反邪教教育成效,切实提升大学生特别是新生识邪、辨邪、拒邪、防邪的意识和能力,根据郑州市郑东新区政法委《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的通知》(郑东政法202338号)《关于持续开展2023年郑东新区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东郑法202322号)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活动,持续深化“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成效,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主要结合当前斗争形势、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和国家有关反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活动,持续深化“防范邪教宣传月”警示教育活动成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优势、体现特色,特别注重针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性质、特点等为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推动普及反邪教知识和科学精神,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广大学生中形成“抵制邪教、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识邪、辨邪、拒邪、防邪的能力。

、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0月。

三、开展形式

(一)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活动

1.通过举办一场反邪教知识讲座、一场反邪教形势录像,一次反邪教知识竞赛、一次反邪教主题班会、一篇反邪教专题征文活动、一篇反邪教知识学习心得等形式,上好全体新生反邪教“第一课”,做到新生反邪教教育“一个不能少”。

2.各学院要结合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成效,积极组织全体新生参与“郑道”微信公众号、“郑州反邪教”政务微博平台互动,把关注“郑道”微信公众号、“郑州反邪教”政务微博作为入学新生反邪教“第一课”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将“郑道”微信公众号、“郑州反邪教”政务微博的具体关注方式、平台互动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新生参与投稿。

3.要积极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大学生第一课--认知邪教宣传读本》,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和读后感悟,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辨别宗教和邪教的能力。

4.要牢牢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动摇,做好大一新生的宗教信仰排查和涉邪教重点人员摸底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宗教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学生文化生活。

(二)持续开展2023年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

各单位要持续深化6月28日校园网发布的《关于持续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刻总结强化“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成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活动,充分利用二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海报、宣传展板、简报、电子屏、宣传条幅、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防范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可组织学生举办一次学生主题班会、主题比赛、反邪教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通过观看课件、课堂提问、学生讨论、答题等形式,引导学生认清邪教的邪恶本质,牢固掌握防范和抵御邪教的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站在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阻断邪教向校园传播的渠道,确保我校始终成为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阵地,切实将反邪教教育融入新生教育活动中。

(二)拓宽教育渠道。要树牢“互联网+反邪教”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开展反邪教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关注参与郑州市反邪教协会所属媒体平台的互动,不断拓宽反邪教教育途径,扩大反邪教教育成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重视活动的舆论引导工作,整合各类传统、新媒体资源,对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多渠道、全方位跟踪报道,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形成无邪校园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做好经验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经验梳理和活动总结,提炼好的做法,量化活动成效,并于10月20日前将上述两项活动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统一命名为“XX单位(学院)+新生“反邪教”第一课教育活动”或“XX单位(学院)+2023年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afu.edu.cn,创新做法、亮点特色、典型经验将择优推荐至郑东新区政法委进行交流推广。

活动分享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69303634。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第一课反邪教教育的通知(郑东政法〔2023〕38号)

2.关于持续开展2023年郑东新区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东政法202322号)

3.《大学生第一课—— 认知邪教宣传读本》

                                          党委宣传部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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