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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月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10-08 11:56  点击:[]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我校实践育人环节,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10月9日-11月5日期间开展“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2023年度创新创业活动月”(以下简称“双创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

1.时间:10月9日-10月15日

2.地点:不限。

3.活动主题: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负责学校的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各二级学院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学院师生积极开展,通过各二级学院自有渠道大力宣传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双创月”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意设计大赛、众创空间入孵项目遴选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并做好学院典型案例选送及提炼宣传工作。

4.活动形式

1)网络媒体宣传:利用学院网站、班级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各类自媒体及现场主题会,发布关于“双创月”活动的相关信息。

2)宣传视频和直播:制作宣传视频,包括校内师生的采访,以及成功创新、创业项目及人才的宣传展示,策划创新创业主题的直播活动,如优秀创业学生访谈、优秀创业校友连线、校内创新工作室场景介绍及校外创业实践基地场景介绍等。

3)线下预热活动:在活动正式开始前,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一些小型的预热活动,如学生分享创业经验的聚会,或者小规模创业市集(可向众创空间报备,由众创空间提供场地及设施开展活动)。

(二)创意设计大赛(附件1)

1.时间:10月9日-10月23日

2.地点:线下路演+线上评审

3.活动主题:

1)创意设计竞赛:在全校范围内发起“双创月系列”创意设计竞赛,征集学生为“双创月”系列活动设计LOGO、宣传口号、海报或各类展板的形式(具体赛事安排另行通知)创意大赛将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及复评,创意设计大赛设置金奖(300元)、银奖(200元)、铜奖(100元)及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优胜者可直接入驻众创空间,并参与众创空间相关运营活动。

2)制作系列宣传海报和宣传展板:将设计大赛优胜者作品制作成为实体宣传海报,传单和宣传册,并将宣传物料(展板,海报)张贴在校园各处,如众创空间、食堂、教室等地。

4.活动形式:活动分为命题发布、提交作品、线上初赛及线下决赛四个阶段,具体活动内容与时间见附件1。

(三)众创空间入孵项目遴选活动

1.时间:10月9日-10月29日

2.地点:线下路演(象湖校区艺术中心副楼和龙子湖校区文渊楼四楼东)+线上评审

3.活动内容:

1)项目申请阶段

开放项目申请通道,允许有创业潜质的团队和个人提交创业项目申请。提交申请的团队需要提供项目概述、商业计划、团队介绍等相关材料(见附件2)。

2)初审和筛选

设立初审委员会,由创业导师、校内专家和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组成。初审委员会对提交的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出具有潜力的项目。

3)面试和项目路演

选定的项目将接受面试和项目路演环节,以更深入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团队的能力。面试和路演将由导师、行业专家和投资人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估。

4)项目选定办理入孵手续

根据初审、面试和路演的综合评估,选择最终的入孵项目。入选的项目将获得众创空间的支持,包括分配办公空间、给予创业指导和创业资源。

5)评审标准

项目可行性: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潜力、竞争优势和可行性。

团队能力:团队的创业经验、技能、领导力和团队协作。

创新性:项目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市场需求:项目是否满足市场需求和解决真实问题。

可持续性: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增长潜力。

(四)“双创月”创新创业成果展

1.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2.地点:线下路演(象湖校区艺术中心副楼和龙子湖校区文渊楼四楼东)+线上评审

3.活动内容:

1)创业项目展示:由在校生、校友和校内外创业者组成的创业团队展示他们的创业项目、产品或服务。每个展台都将展示项目的成果和进展。

2)创新产品展示:展示学校内部的科研成果和创新产品,包括原型、设计、技术等。

3)创新竞赛和比赛汇报: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决赛和比赛汇报,让学生团队有机会展示他们的项目。

4.活动形式:

1)展台展示:为每个参展团队提供展台,展示项目和成果。

2)讲座和分享会:线上或线下举行,邀请嘉宾分享经验和见解。

3)竞赛汇报:在指定的场地进行项目汇报和评审。

5.成果展示标准:

1)项目展示:项目的创新性、市场潜力、可行性和团队能力。

2)科研成果展示:原创性、实用性和技术先进性。

3)竞赛汇报:项目创新性、市场潜力和商业模式。

二、参与单位

各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和任务分工认真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安排专人(由各学院副书记)负责活动月的具体推进工作,将活动月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创新形式、广泛动员,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全校学生中形成奋发向上、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浓郁氛围。

3.注重积累,总结提高。活动月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影像资料、活动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55305185@qq.com。

4.参与活动学生根据《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豫财院〔2023〕195号),可授予创新创业类学分(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中心(学院) 吴旌贺、郭致体

联系电话:15803818006     18539266877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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