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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聘岗报名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11-02 18:2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2023年会计、审计、经济、工程、图书等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已取得资格待聘岗人员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报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6日上午11:30。

二、填报材料

(一)填写材料

1.《职称申报聘岗诚信承诺书》(附件1)。

2.申请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填报《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申请非教师系列职称聘岗人员填报《非教师系列聘岗申报简表》(附件3)。

(二)报送材料

1.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聘任证书申请聘岗人员需另提交高一级任职资格证书。上述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2.《职称申报聘岗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人员提交《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简表》、申请聘岗人员提交《非教师系列聘岗申报简表》

3.简表中填报的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原件和检索页1份;获奖证书、课题立项通知(本校立项的项目,立项通知可以用复印件)结项证书、结项报告(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报送部门

1.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表及聘岗申报人员简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直接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交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联系人:宋朔论 赵寒影  联系电话:69303735

其他说明

1.任职年限调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2.评审条件变化。请参考《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的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3.评审指标分配。根据本年度学校总指标和申请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人数及比例,学校研究后公布。

4.任职时间要求。申请聘岗人员需要取得任职资格满两年(含)以上。


附件:

1.职称申报聘岗诚信承诺书

2.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3.非教师系列聘岗申报简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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