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我校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程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各教学部门需报送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名称和课程名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的课程,包括两类:一是由外单位新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由校内其他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等所开设的课程;二是校内教师讲授新的课程(在此之前,该教师未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开新课是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满足专业发展需要而开设的我校尚未开设过的课程以及新增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另外,一门课程若专科学生已开设过,但本科学生第一次开设,也归属为开新课。
二、报送要求
(一)外聘教师讲授的新开课和开新课情况也须报送。
(二)请各教学部门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该表中的课程名称须按规范名称填写,规范课程名称见《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执行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2)。
(三)请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jjwcjwk@126.com,联系人:王亚文老师。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情况一览表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执行教学任务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