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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的通知

供稿单位: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03-18 16:4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督促落实学校各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集中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8日-3月31日。

二、参与人员

全体教职工、学生、三保人员、校内经营性商户。

三、活动安排

1.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演练活动(人数较少的单位也可以联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负责组织三保人员和校内经营性商户开展演练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科学制定演练方案。各单位在观看学习“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设定教室或宿舍、实验室、会议室等场所灾害场景,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演练预案,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岗位分工、处置程序等,确保安排合理,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2.严密组织疏散演练。各负责单位要按照演练预案,科学严密组织,演练全程注意安全,防止发生踩踏、坠落等事故。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总结点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意见,修订完善预案。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是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防灾避险能力、维护学校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抓手。各负责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真演真练,全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演练活动的经验,注意收集演练活动的 视频、图片、文字资料,于3月31日前将活动演练开展情况报送保卫处(联系人:沈敏,电话:18538772900,电子邮箱:bwc@hafu.edu.cn)。

演练预案基本模板和所需烟饼、干粉灭火器等器材可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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