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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

供稿单位:财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04-09 10:09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确编制,提高编报质量

各相关部门需根据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认真填写《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确保内部控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学校决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填报一致。

各相关部门在填报过程中需遵守保密规定,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

二、任务分工及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24〕2号附件1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职责分工附件2),认真填报《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上述填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请于4月20日前将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wc@hafu.edu.cn,财务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填报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充分重视上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确保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学校将会对报告材料的规范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联系人杜迎春 景兰朝

联系电话:0371-61625122 69303790

电子邮箱:cwc@hafu.edu.cn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24〕2号

2.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职责分工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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