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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06-21 10: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梳理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定于第18-19周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各教学单位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各教学单位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根据要求开展具体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检自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本学期听课计划完成情况和期中教学检查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师生座谈会、教研室活动等。

(三)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包括本学期考试试卷、监考教师、考场安排等准备情况,以及后续试卷评阅、分析、装订等安排情况。

(四)本学期学院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听课记录本填写情况、教学督导计划、总结存档及完成情况;观摩示范课的开展情况等。

(五)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安排完成情况。包括是否制定有评价细则,学院评价结果内部是否公示,师生参与率情况等。

四、材料存档与提交

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教学档案存档情况全面检查,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如实填写附表将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于2024年7月5日17点前,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附表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

附表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单位听课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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