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供稿单位:校纪委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19-04-03 11:44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现就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以下提醒:

一、自觉倡树新风,带头文明祭扫。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七个严禁”。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七个严禁”:严禁假借祭祖扫墓,搞宗族串联、跨区域联宗联族祭祖活动;严禁假借祭祀活动,向基层乱推派,增加基层负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以祭奠亲属等任何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三、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各党(总)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提前开展清明节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1-853057860371-69303619,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

201943

 

上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暨河南省第五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 - 正版已上线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