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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 清明祭英烈”教育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19-04-01 11:03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决定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教育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3月中旬到4月的时间集中进行。为在全校形成全面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教育活动的良好局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文化阵地,通过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党日、主题团日、读书会、座谈会、文明踏青等活动,来营造传承烈士精神、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继承革命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师生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参与网上祭奠活动,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师生可通过网上留言、寄语、谈感悟,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和对先烈的缅怀。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引导师生缅怀先辈、铭记历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活动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相关活动情况总结及图文资料电子版请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宣传部。

龙子湖校区联系人:

王姗姗,电话:69303610,邮箱: xcb@haie.edu.cn;

象湖校区联系人:

杨康宁,电话:85305909,邮箱:hnczxcb@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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