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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18-09-19 16: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号),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在全校中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建设为重点,

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

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目标任务

根据标准确定合格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然后推荐3个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三、建设内容

在全校建设一批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资助其开展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分级建设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采取合格达标优秀认定两种方式。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由学校每年评定一批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3),从学校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中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审核认定

1.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与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与推荐。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认定,经公示后,确定校级合格达标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名单,并推荐3个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3.省教育厅每年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减少学校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情况严重者,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请务必先逐条对照各项建设标准,自查合格后,于925日(周二)下午5:00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5)(推荐单位统一填报并签字盖章)及佐证材料(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交至各校区教务处。

请拟申请省级优秀教学组织教学单位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3),在《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首页右上角显著位置注明拟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已被认定为2017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本次根据条件可直接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将于2019年建设期满后组织专家进行合格验收。拟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单位待评选后相关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象湖校区联系人:贾宏汝,联系电话:85305727,邮箱:jiaoyanke502@126.com

龙子湖校区联系人:张晓英,联系电话:69303811,邮箱:jwc_jyk@126.com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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