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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新教务系统第二批课程库相关事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05-14 15:07  点击:[]

各教学部门:

学校新教务系统第二批课程库(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需用课程)已基本建设完成,若将现有数据导入新教务系统后发现问题需更改则会增加巨大工作量。为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现将目前的新教务系统第二批课程库公布,请各教学部门务必按照实际授课情况进行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方法

请各教学部门打开《附件1.第二批课程库》(附件1),查找本部门的课程(《新教务系统部门代码表》见附件2),根据实际授课情况核对新教务系统课程库中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课程类别代码说明》见附件3)。若需修改,请填写《新教务系统课程库更改表》(附件4)。

二、核对说明

(一)各学院所报第二批课程若已在第一批课程库(《第一批课程库》见附件5)中存在,而且学分和总学时相同,则不再重复输入教务系统。

(二)独立开设的集中性实践课一周按32学时、1学分计;大学体育课一学期计1学分;其余的一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按16学时1学分计。

(三)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学校工作安排,为每个有本科专业的学院都添加了《新生研讨课》(学分0.5,周课时8,总课时1)。

(四)下学期除集中实践课程可延至第17周授课,其余课程上课起止周全部为1-16周,理论总学时÷理论周学时、实验总学时÷实验周学时和上机总学时÷上机周学时的商为小于等于须≤16的正整数。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515日(星期五)中午12:00点之前将经部门负责人审阅过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岳伟丽的邮箱:360290200@qq.com,联系电话:18538771799

附件:1.第二批课程库

2.新教务系统部门代码表

3.课程类别代码说明

 4.新教务系统课程库更改表

 5.第一批课程库

 

教务处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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