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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集中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08-04 14:23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满足部分实验实训课程集中实践的需要,真正发挥实验实训周和校内实验实训条件的作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集中实验实训课将在第1周至第18周内穿插进行。

各开课学院根据《目前各学院实验实训室情况一览表(附件1)按照《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集中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2)中相关教学部门按照开课部门填写“教务处网站——用户下载——常用表格下载”中的《实验实训课程授课安排表》,并将《实验实训课程授课安排表》打印后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于8月7日(星期五)下午5点之前交龙子湖行政楼205室。根据2020半年国家放假时间安排,下学期第45周不能安排此类课程。注意:同一个班级不同开课部门的集中实验实训课程须开课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不能在机房和语音教室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由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周末排课较多,所以集中实验实训课程不能在周六周日排课(会计学院的VBSE财务综合实训VBSE跨专业综合实训除外)。在填写《实验实训课程授课安排表》时请注意,《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集中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2)中“上课周数”为1(即课程学分为1)的请安排在1-18周内某1周的周一至周五;“上课周数”为2(即课程学分为2)的请安排在1-18周内某2周的周一至周五。

 

附件:

1.目前各学院实验实训室情况一览表

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集中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

 

务处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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