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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质量管理中心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10-20 16:27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20〕46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15日之前,各部门根据《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完成相应的编制工作任务和支撑数据材料(详见附件3),并提交《质量报告》初稿及其支撑数据表。

2.2020年11月25日前,质量管理中心完成《质量报告》的统稿、修改与完善工作。

3.2020年11月30日前,学校审阅《质量报告》后,由质量管理中心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

4.2020年12月10日前,《质量报告》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内容

1.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2.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3.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必修教材、按要求开设“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必修课;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4.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注:该部分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无需描述所有专业相关情况,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或困难等。)

5.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

6.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

7.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8.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编制工作要求

1.编制发布《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部门要以编制质量报告为契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质量报告》应全面反映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展现学校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要用客观数据(包括存量和增量)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状况,并做出科学分析与评价。

3.学校填报的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质量报告》及其支撑数据附表中的数据需与学校提交的状态数据一致。

4.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任务,涉及其他部门的材料,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5.数据时限与学校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一致,分为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

请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负责编制的《质量报告》和附表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中心。联系人:彭博,联系电话:69303693,邮箱:m13838555820@163.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2.《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表

3.《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任务分解表

4.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

质量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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