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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黄华  日期:2020-10-26 11:4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实习管理,防止各类违规事件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507)、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47)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我校承担有实习教学任务的各教学单位,均应根据上级及学校要求,对开展的各类实习活动(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进行全面排查。

二、专项治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是推动我校教学活动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突出问题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学生实习工作责任,针对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全面清查,找出问题、逐项整改、消除隐患。要坚决杜绝出现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列举的“六不得”“三不得”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出现《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47)中列举的“六个禁止”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当前,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实习工作新特点、新形势和新问题等,要认真查摆问题、严肃整改,确保我校学生实习工作依法依规严格管理。

(三)加强指导监督,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学校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把治理实习违规问题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的重点,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频发、学生反响强烈的教学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我省、我校2020年开展的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为期一个月,从2020 10 25日至1125日。其中, 10月25日--11月10日为学校部署、各教学单位自查整改阶段。各教学单位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专项会议及时传达精神,对学生实习工作开始全面自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11月11日--11月20日为学校组织检查阶段,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材料、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11月21日--11月25日为学校总结、向上级提交材料阶段。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一)应自查自纠是否思想认识站位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学校相关规定。

(二)应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六不得”“三不得”“六个禁止”或其他方面的违规行为,应认真查摆问题、严肃整改,确保学生实习等各方面依法依规严格管理。

(三)应自查自纠是否在实习前做好了实习工作计划或方案并向学校进行了备案,是否做好了过程管理安排。

(四)应自查自纠是否在实习开始前,到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是否与合作单位签订了有效实习协议保障学生权益并向学校备案,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未签订实习协议、未向学校备案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是否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或方案;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比例等。

(五)应自查自纠是否与合作单位按照实习协议约定,合理确定了顶岗实习报酬,并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学院、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等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是否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是否与企业联合以增收为目的,安排学生实习。

(六)应自查自纠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七)应自查自纠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八)应自查自纠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九)应自查自纠是否做好了实习资料的立卷归档,应主要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或方案、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等。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

(十)应自查自纠是否严格履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的安全职责。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等。

四、其他要求

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及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综合评估、认真总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实习管理工作机制、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确保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须撰写、提交《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XX学院2020-2021学年开展集中实习情况统计表》《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XX学院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报告》(可参考附件格式)等材料。开展校外集中实习的应及时提交《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校外集中实习审批备案表》。上述材料经学院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行政办公楼202北),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命名格式为:学院/部+总结报告/集中实习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0371-6930355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4:《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XX学院2020-2021学年开展集中实习情况统计表》

附件5:《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校外集中实习审批备案表》

附件6:《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XX学院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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