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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果展示与推广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黄华  日期:2020-11-12 16:5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果展示与推广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2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改革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选树一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建设成果展示与推广。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树牢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向心力、教研教改推动力、专业建设支撑力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我校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为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推荐条件与程序

根据上级要求,本次遴选范围和必须条件为:已经立项建设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选树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建设成效突出、改革经验丰富、示范作用明显、有突出亮点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总结宣传。在此基础上向教育厅推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宣传展览。

三、推荐宣传数额

按照要求,本次我校可推荐3-5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加省级宣传。原则上,一个教学单位推荐1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

四、宣传展览方式

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情况举办全省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宣传展览活动。活动将以线上宣传展览、线下宣传展览和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

(一)线上宣传展览。教育厅将设立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宣传展览专栏,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展示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改革经验和建设成果,展现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风貌。

(二)媒体宣传。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进行宣传,省教育厅视情况集结出版。

(三)线下宣传展览。举办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研讨会,将选树的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典型高校的改革经验、建设成效予以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宣传材料,字数800字以内。书面总结宣传材料是展示学院、学校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党、政领导把关、签字确认后提交电子稿、纸质稿。

(二)各单位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展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提供3-5张代表性图片,5分钟的展示视频(FLV等普通格式);电子版展板,尺寸16:9,图文并茂,包含学校、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名称等基本信息,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制作一个电子展板。请各单位党、政领导把关、确认后提交。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11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邮箱:hncj999@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学院名称+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称

教研科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18538771492

地址: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1办公室

教务处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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