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0号)精神,要求对学校校办企业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由学校投资(包括校属各单位实际投资和名义持股)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
二、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指标、人员及工资等情况,认真填写《高校所属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统计报表》(见附件1)
三、报送时间
校属各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件电子材料发至czjrxygzc@163.com。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如实填报,不得漏报瞒报;逾期未报者,视同无校办企业,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
1、高校所属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统计报表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0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