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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增本科专业、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教研科  编辑发布:黄华  日期:2021-05-10 16:22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21级新增本科专业、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前已定稿,按照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将对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现将下一步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系统的步骤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从“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维护”依次点击进入。目前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直接继承相近专业的,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需从以下两个方面操作:

一是审核已录入的通识教育课程有无差错。如果有差错,请及时和教务处刘老师(18538771492)联系(注:这一块各学院没有更改权限)。

二是录入其他节点的课程信息。 将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录入教学管理系统,一般课程起始结束周为第1学期5-16周,其余学期1-16周(特殊安排的课程除外)。“实践创新课程”版块中的集中实践课如果是1周,请安排在17周;如果是2周,安排在1718周;毕业论文在第8学期,从第1周到第10周,毕业实习在第8学期,从第1周到第4周。

需注意:不能更改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框架,以免影响毕业生审核。

二、录入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人才培养方案是整个教学执行计划的源头,与诸多教学工作息息相关,方案录入后,各学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可直接从方案导出,无需再单独制定录入,这是此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因此,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录入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一旦录入系统形成定稿后,若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修改。若录入过程中有问题,务必及时沟通解决。

(二)录入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本次工作流程

录入系统—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最后确定。

2.时间节点

1510-13日,新增专业录入。(511日系统开放教学院长审核权限,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录入后可直接提交教学院长审核);

2513日,学院初审结束;

3514日,教务处复审结束;

4515日,此项工作全部结束。

 

教务处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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