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1﹞160号)精神,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范围
推荐人员应为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四、推荐工作要求
有关推荐工作要求详见附件文件。各单位请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07室),联系人:杨阳 尹晶晶 联系电话:6930363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