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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供稿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10-22 14:31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湖南省、贵州省、北京市、河北省等地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示》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疫情防控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充分认识变异病毒传播特性和秋冬季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校园管理,落实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二、抓紧开展信息排查。立即开展人员排查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排查返校学生、报到新生,以及近期请假、出差的教职员工。

1. 排查范围:

1)9 月 30 日以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旅居史人员;

2)10 月 1 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人员;

3)10 月 5 日以来有甘肃兰州旅居史人员;

4)10 月 8 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人员;

5)10 月 8 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人员;

6)10 月 9 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人员;

7)10 月 15 日以来有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旅居史人员;

8)10 月 16 日以来有北京丰台区旅居史人员;

9)10 月 17 日以来有长沙市长沙县旅居史人员;

10)10 月 18 日以来有宁夏吴忠市旅居史人员。

本人或同住人员属于上述范围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单位、学院和社区进行健康申报。

尚未从以上地区返校的上述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已返校的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村)报告,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并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调等相关工作。

2. 人事处、学生处按照工作职责,对管理范围的人员进行排查,排查结果由人事处、学生处于10 月24日上午12点前统一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注:学校安保、宿管、涉校服务等各类人员,由保卫处、学生公寓中心、后勤处等直接管理单位具体实施排查,排查结果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 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涉疫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严格履行离郑请假手续,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离郑,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郑后,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措施(主动做核酸、自我观察14天,异常情况立即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非必要不安排涉疫地区人员来校。近期原则上不安排涉疫地区人员因公来校。确有需要的,须提前向学校分管领导、防控办报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校。

5. 所有近期跨省返郑和中高风险地区返郑的师生员工要全部实行核酸检测排查。

三、加强校园防控措施。学校继续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把好校门入口关,严格执行进出校门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图书馆、食堂、浴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高峰时段制定限流方案、采取限流措施。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部门协同能力,发现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即时采取果断管控措施。校医院要落实“一校一院”机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校园卫生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全覆盖的清洁消杀。注重人物同防紧盯快递、物流、冷链等关键环节和保洁、保安、后勤服务等重点人员,确保安全性和来源可溯。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校生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学生因故确需请假外出的,务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请销假制度。

四、加强健康监测。师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属地管理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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