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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4-12 15:20  点击:[]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开展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区间

2022年4月13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有实验室各学院的所有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见附件 1),检查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化品报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13日-4月20日)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实验室全面排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整改。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有实验室的各学院于4月20日前提交《xx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4月21日-4月30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各学院自查自纠效果。

(三)省教育厅检查阶段(2022年5月5日-6月15日)

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拟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四)总结整改阶段(2022年6月16日-6月30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进行审核;对实地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向全校通报检查结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三)持续整改。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四)材料报送。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提交《XX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自查自纠报告由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送至知行楼344房间,象湖校区送至行知楼3046房间),电子版发至cjsyglzx@163.com。  

六、组织领导

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王忠勇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孙文杰处长、国资处赵晓奇处长、后勤处杨令处长、保卫处万发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马俊兴主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王艳主任、实验管理中心张世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现场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世杰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实验管理中心全体同志组成。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XX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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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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