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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5-03 11:24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21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学〔2022116”文件执行。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人选(班集体)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关荣誉。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名单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候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面向全学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2.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3.报送上级审批。学校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单及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上级审批。

四、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学生和集体,教育厅将颁发省级荣誉证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把疫情危机化为教育契机,激励青年大学生在灾难面前与国家共患难、与人民共进步、与祖国共成长,树立远大理想,修炼真实本领,勇于担当负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按时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

1)推荐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须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和推荐学生名单);

2)提供相关信息填报(详见附件2—附件4电子版,学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申报严格按照附件的模板认真填写,不要改变模板格式

3)拟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要提供支撑材料(在校期间成绩证明、获奖及荣誉证书,扫描制作成 PDF 文件,命名为“姓名+三好学生支撑材料”)

4.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申报表中的先进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完成,所有材料中的学生姓名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须完整、规范。

5.请各学院于5月6日上午12:00前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龙子湖校区交至知行楼114室,联系人:樊学峰象湖校区交至行知楼办事大厅117室,联系人:凌济政。

附件:

1.各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河南省三好学生申报表

5.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学生处

2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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