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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

供稿单位:财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5-27 16:21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2〕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内控控制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果,现就做好2021年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确编制,做好做优内部控制

各相关部门需根据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情况及实施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确保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在填报过程中需遵守保密规定,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

二、任务分工及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22〕17号(附件1)和《2021年内部控制报告职责分工》(附件2),认真填报《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上述填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核,加盖部门公章后请于5月31日前将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wc@hafu.edu.cn,财务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填报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充分重视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确保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学校将会对报告材料的规范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联系人:杜迎春  景兰朝

联系电话:0371-61625122 67919269

电子邮箱:cwc@hafu.edu.cn

2022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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