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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0-12 09:4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2022年工程、图书、会计、经济等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已取得资格人员待聘岗人员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报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1018日(下周二)下午5:00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1)。

4.《评审简表》1份(需部门审核后签字,见附件2)。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原件和检索页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课题立项通知(本校立项的项目,立项通知可以用复印件)、结项证书、结项报告(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7.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已取得资格人员待聘岗人员只需提交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报送部门

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直接向人事处申报,材料交至301办公室。联系人:赵寒影;联系电话:69303735

四、申报评审条件的调整

1.任职年限调整。根据省人社厅政策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2.评审条件变化。有关最新的申报评审条件请参考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


附件:

1.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

2.2022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简表




人事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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