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2-08 18:4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将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至18日(星期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与内容

1.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承担的全日制教学班级。

2.评学内容包括所任课班级的学习风气、尊师重教、课堂纪律、学习效果、作业情况等。

二、评学组织

1.学校成立教学质量评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学秘书、院级督导、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评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教师按时开展评学

三、评学方法

1.本学期教师评学采取网上评价形式,由教师对本学期所有任教班级进行量化打分。

2.测评步骤:

第一步:登录学校网站主页,在“信息资源”一栏中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第二步:在用户名栏中输入教工号、密码,填完后点击“登录”,进入教师信息页面。

第三步:评价学生。

进入系统后,先点击“教学评价”,然后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教师评学”进入测评页面,对所任教班级逐一评价。每个班级评价完毕后,必须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保存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刷新到下一个班级,继续选择并点击“保存”按钮。所有任课班级评价完毕并点击“保存”后,此时单击“提交”按钮提交,测评结束。如果存在漏评现象,系统会自动出现未评班级以提示完成评价,评价完成后再单击“提交”按钮。

四、注意事项

1. 教师评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参考,请教学单位务必积极动员,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学校将对教师率低组织混乱的单位进行约谈

2.评前请先核对课程是否与实际相符,若有问题可提交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统一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调解决。

3.网上评学期间,若教务系统登录密码遗忘且无法找回,可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初始化密码后重新登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基于OBE理念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的修订和实施暨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威尼斯0907线路检测 - 正版已上线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