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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04-22 22:3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国家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对本局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项目(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质和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二)课题申报单位在“三农”等领域具备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项目成果质量负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所带领的团队具备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四)课题均为规定命题,请按照研究目录给定的题目进行申报。对不符合研究目录及研究要点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课题研究的基本定位是政策性研究,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既要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又要注重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学术思想和理论依据,又要有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将问题研究透彻,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凡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结题。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二、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国家乡村振兴局自即日起受理申报。请校内各申报单位在2021年4月30日11:00前,将课题研究计划书纸质版(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请提前向科研处申请)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并送至科研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413室),所有相关电子文档DOC版和PDF按照“课题名称-课题申报单位-课题申请人”格式上传至云平台,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国家乡村振兴局。研究计划书中截止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项目进度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2021年8月24日前提交成果初稿,9月24日前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取消今后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二)课题原则上应在2021年9月24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课题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政策建议报告。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国家乡村振兴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开展成果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今后申报课题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经费预算

每项课题支持额度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执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与申报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

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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