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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科研成果补录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2-22 15:1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办法,现将2021年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登记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登记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3月8日。其中,2月18日—2月27日为个人填报及各单位审核登记时间,2月28日—3月8日为院部提交材料、科研处审核时间。科研成果除通过云平台上传支撑材料之外,特殊成果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其中,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请各单位积极利用云平台完善相关信息,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科研成果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413@126.com,纸质版及其他纸质材料上交科研处。

本次科研成果登记需要加上学生的科研成果,格式同上,单独列表,不需要进行云平台登记。

科研处

2022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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