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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届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1-11 10:48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

第七届2022年度 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包括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结项的研究报告 包括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研报告等),应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对决策有参考价值。

参评成果应当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出版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发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发表时间为准被采纳应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领导批示、决策采用的时间为准结项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结项时间为准。

已获其他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成果已在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已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均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奖项设置

省发展研究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本届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30 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

三、评奖标准

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成果的决策咨询价值、创新程度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重大参考价值。

二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较大参考价值。

三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新意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四、组织申报

申报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不能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经全体主要完成人同意后共同具名申报主要完成人数量一般不超过7人。各主要完成人应对申报成果的署名排序无异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须在省内。

2.每人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项成果,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1项。每项成果只能申报1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

3.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奖 (编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专业职称且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除外,但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推荐限额的20%)。

(二)推荐方式

省发展研究奖的申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不接受人单独申报。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 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省辖市政府 (管委会)提交申报成果,由省辖市政府 (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2.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中央驻豫单位: 申报人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3.中央驻豫新闻单位、厅属高校、省管企业、金融机构: 申报人通过所在新闻单位、高校、企业、金融机构分别向省委宣传部、主管厅(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成果,并由省委宣传部、主管厅(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三)推荐流程

1.指标分配。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指标额择优推荐。为突出成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各推荐单位推荐指标限额的30%。

2.组织审核。学校将按照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

3.统一提交。学校将在评奖系统内,统一填报提交。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表》(见附件1)。

2)《个人诚信承诺书》(成果申报人填写并签字,提交PDF扫描件,见附件2)。

3)研究成果的PDF版文件 (应包括题目和正文,但须隐去所有能反映成果各主要完成人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的内容,如有泄露,一经查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4)相关证明材料:①报纸发表成果须提供报头、所在版面PDF扫描件 (将报头和所在版面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下同);②期刊发表成果须提供期刊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PDF扫描件;③著作出版成果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编撰人员名单页、目录页 PDF 扫描件;④课题类成果须提供结项证明及专家鉴定意见 PDF 扫描件;⑤被决策采用的成果须说明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的全过程;⑥获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须提供批示复印件或证明。

2.学校审核将统一在网上填报相关文档

3.领导肯定性批示复印件或证明请单独联系报奖负责人

五、评审

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工作分初评、复评、终审三个阶段。

初评评审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网上独立匿名评阅打分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复评的成果名单。

复评评审专家对入围成果进行会议评审按奖项设置数量等比例确定相应等次获奖建议名单。必要时一等奖候选成果需进行现场答辩。

终审由评审工作委员会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集体民主评议最终确定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名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 天。公示无异议后 拟获奖名单由评审工作委员会报请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时间安排

11月22中午11点成果申报人通过云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进行下一步审核评选、公示推荐、上报

联系人孙晋晋


科研处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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